在看守所一天算几天
在看守所的一天,其折抵刑期的状况需依据所判刑罚种类来确定:
1.具体而言,假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判处管制,那样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可以一天折抵二天;但假如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,看守所的羁押时间则只能一天折抵一天。
2.依据《中国刑法》第四十一条,对于管制的刑期,从判决实行之日起计算,判决实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。
3.而对于拘役和有期徒刑,则分别依据《中国刑法》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,从判决实行之日起计算,判决实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。
2、看守所批捕时间是几天
找法网提醒,看守所的批捕时间,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的提请和人民检察院的审察批准。
1.通常来讲,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,假如觉得需要逮捕,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,提请人民检察院审察批准。在特殊状况下,这个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。
2.对于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,提请审察批准的时间则可以进一步延长至30日。
3.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,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4.假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,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公告后立即释放,并公告人民检察院实行状况。
值得注意的是,公安机关在逮捕人的时候,需要出示逮捕证,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公告被逮捕人的家属(除没办法公告的以外)。
看守所羁押后何时公告家属
犯罪嫌疑人在被看守所羁押后,公安机关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公告其家属(同样,除没办法公告的以外)。在实质操作中,公安机关会严格根据法律程序进行公告,确保家属的知情权得到保障。
同时,家属在接到公告后,也可以积极与公安机关交流,知道羁押状况,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