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制实行后多长时间还钱
强制实行后,一般在几个月内可以还钱。
1.通常来讲,强制实行程序启动后,假如能顺利实行,受害人总是能在几天或几个月内拿到钱。
2.然而,需要明确的是,法院的实行并不意味着肯定能将钱款全部实行到位。这主要取决于被实行人的实质经济情况。
3.假如被实行人可以自觉履行义务,或者法院可以飞速查看到被实行人的存款,那样受害人可能非常快就能获得实行款。
4.假如被实行人只有其他财产,譬如房地产、汽车等,那样就需要通过评估、公告、拍卖等一系列程序来处置,如此时间就会相对较长。
因此,在申请强制实行前,受害人应付被实行人的经济情况有一个大致的认知,以便对实行时间有一个适当的预期。
2、申请强制实行有什么条件
找法网提醒,申请强制实行需要满足肯定的条件。
1.权利人需要拥有合法有效的实行名义,这包含生效的判决书、裁定书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等。这类文书是权利人申请强制实行的基础和依据。
2.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需要已经届满。也就是说,只有在被实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的状况下,权利人才有权申请强制实行。
3.义务人没依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这是申请强制实行的直接缘由。
4.权利人需要在申请实行的法按期限内提出申请。假如超越了法按期限,法院可能不会受理申请。
强制实行申请费怎么样计算
强制实行申请费的计算是依据实行金额或者价额来确定的。具体来讲:
1.假如没实行金额或者价额,那样每件需要交纳50元至500元不等;
2.假如实行金额或者价额低于1万元,那样每件需要交纳50元;
3.实行金额或者价额超越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根据1.5%的比率交纳;
4.实行金额或者价额超越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根据1%的比率交纳;
5.实行金额或者价额超越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根据0.5%的比率交纳;
6.实行金额或者价额超越1000万元的部分,则根据0.1%的比率交纳。
这类成本标准是依据《诉讼成本交纳方法》来确定的。在申请强制实行时,申请人需要根据这类标准来预交申请费。